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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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行202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05 浏览量:

各单位(部门):

根据《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办法(修订)》(渝开大校〔2021〕3号)的规定,现将我校202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凡学校在岗教职工自2024年12月1日-2025年11月30日(或截至登记日产生的成果)获得的科研成果均属登记范围。对于当年登记时间范围内尚未产生的科研成果,将纳入下一年度科研成果登记范围。教职工调入我校以前及调离我校后获得的科研成果不予登记。

二、登记方式

科研成果登记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按时完成2025年度科研成果登记工作。

(一)科研成果登记以部门为单位,不受理个人登记。请各单位(部门)向教职工传达本通知精神,组织教职工按时按要求填报,并提交相关成果材料。对于未按期登记的成果可以在下一个登记周期中补登并计分,但是不享受文件规定的奖励。

(二)科研成果登记实行系统申报。

填报流程:登记人须登陆OA科研综合管理平台,根据成果类别分别选择“科技项目管理系统”或“社科项目管理系统”,在“成果”栏目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相关材料,提交单位(部门)负责人初审并汇总,后提交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审核。

提交材料要求:

1.各单位(部门)须提交纸质各类科研成果汇总表一套(按成果类别先后顺序造册,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部门公章),提交纸质汇总统计表一份(见附件),专著类成果原件。请各单位(部门)负责审核各类成果原件,对成果的真实性予以负责。

2.个人提交电子版材料包括:成果原件扫描件(一个PDF文件),其中论文类成果需附上知网维普万方检索截图和网址、检索报告原件及对应中文版论文;横向课题需附上合同、到款凭证;专著类成果需附上出版合同、国家版本数据中心检索截图(PDF)。报送材料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不予受理。

(三)此次科研成果登记材料提交截至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2月10日17时30分关闭网上申报系统,各单位(部门)纸质材料上报截止12月12日(周五)下午4时(合川行政楼112,华岩综合楼418),逾期不再受理。登记人请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登记。

(四)科技处或社科处将于12月12日初步完成审核认定,进行公示收集反馈意见。对有异常科研成果将提交学术委员会,经审核认定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取消该教职工当年所有科研成果奖励,并记入诚信档案。公示相关文件可在科技处或社科处网页或科研综合管理平台查阅。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慧玲(科技成果登记咨询)、曾中令(社科成果登记咨询);联系电话:18623167595、18723712720;QQ:812673721、QQ:1378524702;科研管理QQ群:260961552。

(二)信息技术中心联系人:刘玉皎(网上系统技术咨询);联系电话:68460322、13883815552。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XXXX学院(部门)科研成果汇总统计表

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2025年12月3日


上一条:关于印发《重庆开放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的通知 下一条: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知识产权资助及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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