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现将《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
二零二零年七月十二日
科研资助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发挥各类人才在专业建设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学校科研实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规范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涉及的项目是指由学校拨付专项经费资助的科研项目,主要包括引进人才科研经费资助项目和其他各类专项科研经费资助项目。
第三条 设立科研资助项目专项经费旨在为各类人才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主要用于科研基本条件建设、高水平科研成果发表以及为争取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作前期调研和预研。
第四条 引进人才的层次及其配套科研经费资助额度由学校人事处确定,其他各类专项科研经费额度由学校其他单位确定,科研资助项目的管理由学校科技处具体负责。
第二章 项目申请与立项
第五条 科研资助项目应围绕所在专业建设发展方向,体现系统性、创新性、前瞻性、学术性,立项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并附有详尽合理的经费预算计划。
第六条 科研资助项目的申请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引进人才科研经费资助项目一般应从到校工作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科研项目申请,并填报项目申请书,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资格。
第七条 科研资助项目的研究年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 科研资助的评审和立项程序如下:
(一)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核。
(二)科技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报书质量进行评审(必要时提请校学术委员会相关专家开展专项评审),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立项。
第九条 获批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应在接到立项通知两周之内填写项目任务书,并按时递交科技处。
第三章 经费预算与使用
第十条 科研资助项目经费的使用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根据开展科研工作的实际需要,编制分年度的经费预算;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承担责任,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的检查与监督。
第十一条 科研资助项目立项后,学校计划财务处依据科技处的立项通知,为项目负责人设立单独的项目经费账号。引进人才科研资助项目经费原则上一次核定、分次拨款,项目完成任务目标并通过验收后,结余资金办理结转并在2年内由项目负责人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2年后未使用完的,按规定收回。其他各类专项科研经费资助项目经费的拨款方式视情况另行确定。
第十二条 科研资助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如下:
(一)科研条件建设:主要用于科研必需的设备费(实验室建设或研究项目所需仪器、设备、软件购置等)。
(二)科研业务费:科研业务费严格按照《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项目经费使用与报销应严格遵守《重庆广播电视大学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和学校有关财务制度。
第十四条 项目立项一年内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合理的项目,将终止资助并追回剩余经费,情节严重的学校给予相应行政处理;受资助者因伤、病、出国等客观原因暂时无法开展工作的可保留资助经费一年;受资助者在项目承担期间若调离学校,项目自动中止,所余经费须退回学校。
第四章 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十五条 项目结题验收内容为在科研经费资助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以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包括:项目鉴定及水平;论文、论著发表与出版情况;发明专利授权情况;主持科研项目情况;科研获奖情况;利用资助经费购置仪器设备情况;科研经费的使用与效果等。科研资助项目的结题条件根据相关通知和任务书确定。
第十六条 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相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延期和终止合同两种方式进行处理,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能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科技处将未结题项目上报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并做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 项目结题成果验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填报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含证明材料),经所在二级单位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并盖章后报科技处备案。
(二)科技处组织学校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进行结题验收。
(三)项目负责人对资助期间所取得的成果,按验收内容要求逐项向验收专家组进行汇报。
(四)专家组对资助项目取得的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提出质询。
(五)专家组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意见分为验收通过和不通过。
(六)科技处对项目验收情况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资助项目形成的知识产权归重庆广播电视大学、重庆工商职业学院。项目研究所形成的论文、专著,均应以重庆广播电视大学(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或重庆工商职业学院(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Institute)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中文标注为:本研究得到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或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支持,项目编号为´´´´´;英文标注为:This work is funded by Research Foundation of Chongqing Radio & TV University(Chongqing Technology and Business Institute) , the project No. is ´´´´´。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科技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等单位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相关办法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