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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申报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

日期:2018-07-04 13:19 来源:

校科函[2018]12号


关于组织开展申报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申报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渝社联发〔201827)文件要求,现就我校做好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高度重视申报工作,组织广大教师积极参与申报,并按要求认真做好推荐、材料初审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社会科学类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副处级以上职务,且热心社会科学普及事业;

3.在重庆市内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截至2018年6月30日)。

(二)申报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还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过国家级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或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普及项目、普及活动项目;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社会科学普及理论文章2篇以上或者公开出版发行过社会科学普及作品1部以上;

3.连续3年每年举办3场以上高水平社会科学普及讲座,受众规模较大,反馈良好;

4.策划、组织过大型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或者作为主要成员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社会科学普及主题活动,社会反映良好;

5.科普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有关机关采纳,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采集表》,并提交相关成果和有关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纸质材料一式3份;部门填写《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信息汇总表》1份(加盖部门公章),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邮箱:812673721@qq.com。相关申报材料报学校进行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教师,学校统一报送重庆市社科联。

(二)申报截至时间:2018年7月9日(周一)下4点,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

联系人及电话:李慧玲,王悦   42860223

科技处办公室:C101

附件:《关于申报第三批重庆市社会科学普及专家的通知》(渝社联发〔201827

科技处

2018.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