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部门)及项目负责人:
根据学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电大科[2018]1号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学校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切实做好2021年度集中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集中结题评审工作上半年于5月20日-6月20日开展,下半年于11月20日-12月20日开展。
(一)2018年(含2018年)以前立项项目达到结题条件者需全部参加5月份集中结题;未达到结题条件,无法按期参加5月份集中结题将作撤项处理,同时退回项目开支经费。
(二)2019年以后(含2019年)立项项目达到结题条件者5月、11月均可参加集中结题。
(三)按照项目任务书结题时间要求,未按期结题者,须由项目负责人办理延期手续,延期申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并且只能提交一次。
二、结题条件
项目组在项目申报书的基础上,完成项目任务书约定的任务,即可申请学校统一集中组织开展的项目结题工作。
三、结题材料
项目负责人完成项目任务后,应按科技处要求在科研系统中提交结题材料(扫描上传PDF格式),具体材料顺序如下:
(一)《项目结题报告书》
(二)《项目申报书》
(三)《项目任务书》
(四)有变更事项的需提交《项目变更申请表》
(五)项目研究过程报告
(六)项目成果(出版的著作、论文复印件;研究报告及研究报告领导批示)
(七)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纸质版,在项目验收结题评审通过后,按标号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交科技处。结题材料格式模板可到科技处网页下载。
重庆广播电视大学科技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