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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3-06-29 11:16 来源:

 学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今年科研工作计划和《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渝电大科〔2018〕1号)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23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紧紧围绕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及全市教育大会、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科学家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教育部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聚焦国家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紧密围绕学校建设和改革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基础理论研究侧重对促进学科发展、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学术创新的项目进行支持,应用理论与应用对策研究侧重对国家、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学校发展重要问题进行支持,鼓励支持前瞻性、战略性研究。坚持理论创新、知识创新、实践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有价值、可转化的研究成果,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和理论依据。

二、申报类别及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设为五类:“年度规划项目”、“党建纪监统战专项”、“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发展规划专项”和“科教融汇专项”。请根据以下立项重点,结合个人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1“年度规划项目”:围绕推进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创新性发展,提升学术原创能力和水平,瞄准学术前沿,加大对优势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研究力度以及特色学科领域的研究,鼓励开展跨学科研究,涉及多个学科的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主学科申报。

目资助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2、“党建纪监统战专项”:围绕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研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高校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和制度建设,紧扣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突出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以及“互联网+党建和智慧党建开发应用等方面。统战专项主要围绕高校统战工作中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民族和宗教工作、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等方面开展研究。项目成果可采用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建设方案、工作方案等成果形式体现。

项目资助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3、“思想政治教育专项”:围绕贯落实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以及新时代如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如何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大学思想政治课一体化建设等有关问题,包括全面推进“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统筹抓好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十大育人”体系构建的理论与实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水平,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推进新时代高校学生工作实践创新,开展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和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等理论与实践问题。

目资助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4、“发展规划专项”:重点把握学校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以全面谋划、统筹推进学校十四五事业改革和发展,以及对推动学校“双高”建设、重庆开放大学建设、职教本科建设具有指导意义的专题性应用研究。项目成果均以研究报告(咨询报告)、建设方案、工作方案等成果形式体现。

项目资助包括改革项目。

   “科教融汇专项”:重点把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融入教育教学,主要开发和改造教学急需的实验实训装置和设备,将新的技术和研究成果服务教育教学,通过技术创新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项目成果以技术报告、开发样机或实验实训装置等成果形式体现。

目资助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岗教师,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 一般项目申报者须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中级或助教(须具有硕士学位)职称。

   3. 青年项目申报者年龄及项目组成员年龄均在35周岁以下

   4. 重点项目和改革项目申报者不受职称和年龄的限制。

   5. 项目负责人只能领衔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本次申报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研究。

   6. 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含在研)校级科研项目的研究。

   7. 项目申报内容必须属实,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可行的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预期研究成果具有可考核性和可完成性,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8教学改革类项目不在本次申报范围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接受申报

   1. 以往校级科研项目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2. 曾申报过的国家级、省部级、市级项目或以校级项目(科研项目和教改项目)不得以相同项目内容进行重复申报。

   3. 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三)项目负责人要切实做好项目规划,申报立项的项目须按项目任务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和期限完成,如未能及时完成,不允许对项目研究成果进行变更;研究时间仅允许延期一次,时间为一年,若逾期仍未结题,该项目撤项处理,同,两年内限制申报纵向科研项目。

四、申报方式及流程

   校级科研项目统一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人登陆【智慧工商】——【应用系统】——【科研系统】——【项目(纵向)】——【我的项目】——【申报项目】,认真查看网上通知,申报环节严格按通知要求进行填报。

  (1)申报类别选项

项目申请人根据自己的项目,在相应的项目类别中选择对应选项主要包括:“年度-XX项目思政-XX发规-XX党建-XX项目科教融汇-XX项目”。

  (2)申报流程

  通过科研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及上传“活页”——科研管理员初审——专家评审——管理员筛选确认立项——项目负责人填写“申报书”“任务书”“项目组成员”“项目预算经费”——科研管理员审核——确认已立项”。

五、申报时间

   2023年7月10日开始受理网上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810日。申报者须注意申报时限要求,务必按时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六、其它事项

  (一)学校审批项目,遵循控制数量,确保质量,择优立项的原则,对于批准立项的项目,由学校下达立项通知文件,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管理。请学校各部门积极宣传,认真组织教职工申报。

  (二)本次项目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者在填写项《活页》时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项目课题组人员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本次申报资格。

  (三)网上提交《活页》前,项目负责人请务必进行预览,一旦提交科技处,将不予修改、退回。同,随时查看项目状态及网上通知。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组建研究团队,每个课题组以5人为宜,每个参研成员应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同时,项目负责人在选择研人员时,必征得本人同意

  (五)项目研究期限以学校下达立项通知文件为,原则上所有项目的研究周期为年,在研究周期内无法按期结题的,项目负责人可以申请延期1次。项目验收结题评每年分两次,请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实际开展的情况,在时间内5月20前和1120日),在科研系统提交关结题材料,科技处不再另行通知

(六)本次项目网报时,如果出现技术问题,请与技术中心刘玉皎老师联系(13883815552),技术支持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00-17:30

七、联系方式

  联 人:张

  联系电话:18623093693

  地 址: 重庆工商职业学院科技处(合川校区行政楼110

 

  附件:

  1.课题设计论证活页(简称:活页)

  2.项目计划申报书

  3.项目任务书

  4.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典型案例(参考模板)

特此通知

  2023年校级科研项目申报材料.rar

 

科技处

2023年629